网警普法 |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“罪与罚”

网警普法 |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“罪与罚”

曲楚平 2024-12-09 百科资讯 843 次浏览 0个评论

网警普法 |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“罪与罚”


网警普法 |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“罪与罚”

网警普法 |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“罪与罚”

当网络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,便捷的沟通、快速的服务、丰富的娱乐,我们享受着网络带来的便利。

网警普法 |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“罪与罚”

但,您是否曾想到,个人信息在网络上的安全可能正受到威胁?


为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,刑法修正案(九)增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。

《网络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相继出台,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。


那么,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?


1. 尹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

2020年4月至2020年5月,尹某分次向陈某(另案处理)出售股民类公民个人信息共计10166条,获利9000元。公安民警抓获尹某时,从其住处内查获U盘一枚。

经鉴定,该U盘内存储有包含电话号码类公民个人信息,经去重后统计条数有2488297条。该信息与尹某向陈某所贩卖的10166条公民个人信息重合,现有证据证明尹某持有该U盘、并对该U盘存储的信息进行过管理和使用,U盘中存储的信息来源并非合法,其数量远远超出司法解释确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。此外,2016年尹某曾因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处过刑罚。

尹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。向侦查机关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9000元,依法予以没收。


2. 李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

李某系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员工,利用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职务便利,于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期间接受他人请托,非法向孔某等人提供公民个人财产信息。经统计,其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为51条,该51条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财产信息50条,通信信息1条。

李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利用其在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复核岗位的工作便利,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,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


3. 某公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

某网络公司开发了“种某地APP”,向用户提供农业技术信息。网安部门通过检查发现,该APP在未向用户明示的情况下获取了手机精准定位、写入外置存储器、拍摄、读取通讯录等9项权限,并收集相关用户信息。又通过调取APP客户端与服务器端交互数据发现,该APP在未向用户明示的情况已经采集了13万人的身份证号码、手机号、位置、IMEI号等个人信息。

针对该网络公司超范围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,网安部门依据《网络安全法》第四十一条、第六十四条对其做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

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。任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,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
相关单位要加强内部人员管理,防止公民信息从内部泄露,同时,加强计算机系统安全和维护,防止黑客入侵造成信息泄露!

公民应注重保护好个人信息,避免在社交媒体透漏个人详细信息,以免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取利用。


拓展阅读:

公安机关:依法为个人信息安全保驾护航



图片 | 网络截图

素材 | 上海网警

编辑 | 陈茜/赵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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