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原告起诉需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
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,原告起诉时,必须提供证明其诉讼主张符合法定条件的证据。这遵循了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的诉讼原则,确保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具备初步证据。
2. 被告反诉需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
被告在反诉时,同样需要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,以证明反诉请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。
3. 当事人及代理人可申请法院调查证据
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时,有权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,以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。
4. 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证明基本事实
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,必须提供证明该法律关系存在的基本事实证据,以支持其主张。
5. 私文书证真实性由主张方证明
对于私文书证的真实性,主张方需承担证明责任,而法院将基于证据内容及其与案件关联程度作出判断。
6. 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证据提交
对于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,即使双方当事人无争议,法院也可责令当事人提交相关证据。
7. 反驳对方诉讼请求需提供证据
当事人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时,需提供证据证明其反驳的合理性。
8. 主张法律关系变更的当事人需证明变更事实
主张法律关系变更的当事人,需对法律关系变更的基本事实提供证据。
9. 主张法律关系消灭或权利受妨害的当事人需证明相应事实
主张法律关系消灭或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,需证明相应的事实,以支持其主张。
10. 举证不足者承担不利后果
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,将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。
11. 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者需承担不利认定
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、拒不接受询问,且待证事实无其他证据证明的,法院将作出不利于该当事人的认定。
以上规则摘要涵盖了民事诉讼证据裁判的核心内容,旨在确保诉讼活动的公正、公平和有效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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